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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質檢局和國家認可委公告(2004年第62號)——
《第二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》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和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》的規定,現決定對入侵探測器、防盜報警控制器、汽車防盜報警系統和防盜保險柜(箱)等安全技術防范產品(目錄見附件)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。
自2005年10月1日起,凡列入目錄內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,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中國強制性認證標志的,不得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。自2004年8月1日起,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托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(印)
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(印)
二○○四年六月一日
附件: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目錄
1.入侵探測器類:磁開關入侵探測器、振動入侵探測器、室內用被動式玻璃破碎探測器;
2.防盜報警控制器類:防盜報警控制器;
3.汽車防盜報警系統類:汽車防盜報警系統;
4.防盜保險柜(箱)類:防盜保險柜、防盜保險箱。